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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暖企再发力 执行亮剑正当时
作者:王桂姣、徐雪婷  发布时间:2023-08-31 17:23:51 打印 字号: | |

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8月29日,义安区法院再次开展“惠民暖企”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由党组书记院长谢晖统一领导指挥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非凡带队特邀两位区人大代表共同见证与监督

早上6时整执行干警已在院内集合完毕党组书记院长谢晖进行了简要动员部署后29名干警兵分两路火速开展行动

    申请人某食品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广告经营部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判决确定,被执行人某广告经营部应赔偿申请人损失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某食品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联系到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恰逢执行行动开展期间,慑于法院强大的执行攻势,被执行人积极与法官联系,主动履行义务,前往法院给付4万余元案款,案件执行完毕。

    申请人某建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建筑安装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材料。并通过“线上+线下”查控,未查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瓶颈。行动前日,执行法官接到来电,申请人了解到一条财产线索,希望法院可以尽快查明情况,执行法官火速前往对财产线索进行核实,并成功将33万余元款项扣划执本院,案件执行完毕。

    2015年7月3日,义安区法院立案受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经判决,被执行人林某应支付申请人刘某赔偿款8000余元及利息,案件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规定履行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于2015年10月向法院申请执行,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对其名下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情况进行查询,确认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进入终本程序。2023年6月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后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立即前往进行冻结,现已将款项扣划至本院,并通知申请人前往法院办理领款手续,案件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行动拘传8人和解10件执行完毕案件4件,执行到位金额50万余元

本次邀请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增强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促进了规范执行高效执行阳光执行下一步义安区法院将持续推进“惠民暖企”执行行动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执行力量用执行实绩擦亮司法为民本色


 
责任编辑:童仲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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