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信 新浪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公告 > 其他公告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12 16:18:07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铜陵监狱于2025年9月12日向本院报请对邱模凯等44名罪犯予以减刑、对张仁伟等4名罪犯予以假释,报送本院审理。安徽省铜陵监狱认为邱模凯等48名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邱模凯等44名罪犯予以减刑、对张仁伟等4名罪犯予以假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现将邱模凯等44名罪犯提请减刑、张仁伟等4名罪犯提请假释的情况予以公示(罪犯个人情况等见安徽省铜陵监狱罪犯减刑、假释花名册),公示期限为2025年9月12日至9月16日。如对提请情况有异议,可以拨打举报电话反映,也可以将书面意见投寄本院。

举报电话:0562-2658705

邮寄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翠湖二路55号 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监庭



附件:安徽省铜陵监狱罪犯减刑、假释花名册

//img3.chinacourt.cn/mup/uploadfile/2025/09/15/11/2efa7bcbd3ac418aab171d67ff54c650.xlsx

附件:减刑、假释建议书

//img.chinacourt.cn/mup/uploadfile/2025/09/16/17/164ee68e83c030d2019f85cbc2182705.rar


 

二五年九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童仲颜
联系我们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翠湖二路55号     电话:0562-2659087     传真:0562-2658820     邮编:244000